奇安信廉洁举报政策

提示:集团监察部不受理与业务有关的投诉,与业务有关的投诉请拨打95015。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在努力为用户提供新一代企业级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的同时,一直致力于弘扬正直诚信的企业文化,营造和谐有序的经营环境。为打击腐败、职务犯罪等违规违纪行为,并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和奖励,现将奇安信廉洁举报政策公布如下:

一.举报范围

对集团员工在履行职责或行使职权过程中发生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损害集团利益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举报。具体包含以下行为:

(一)集团员工盗窃、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的行为。

(二)集团员工受贿、索贿、介绍贿赂或收受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或团队所有的行为。

(三)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集团资财的行为。

(四)接受外部超出集团规定的娱乐招待、礼品、宴请、旅游的行为。

(五)违反利益冲突,员工本人、近亲属及其利害关系人在经销商、供应商、客户等合作伙伴或竞争方处投资、任职,或与其存在借贷、担保等个人财务交易、业务往来的行为。

(六)其他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集团利益的行为。

二.受理举报部门

集团监察部

三.举报渠道

举报人可采取以下任何形式举报:

(一)电话举报:手机:13651327992

(二)电子邮件举报:jubao@qianxin.com

(三)微信举报:qianxinjiancha(微信号)

(四)来函举报: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6号院奇安信安全中心;收件人:集团监察部

(五)预约来访举报

四.举报要求

(一)鼓励实名举报。因匿名举报情况下,不利于案件调查和证据核实,可能会导致我们无法推进而造成调查工作的被动停滞。

(二)无论您以何种方式进行举报,请保证我们之间的联系畅通。如果联系方式不畅通,将会导致在核实处理时存在困难,影响到举报事项的顺利推进。

(三)禁止恶意举报和诬告陷害。

(四)请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部门及违规事实;如有证据资料,也请一并提供。

五.对举报人的保护

(一)集团严禁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若举报人遭受到任何形式、任何程度的打击报复,请第一时间向集团监察部反馈。

(二)集团监察部是从事腐败行为调查的专职部门,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人提供的所有举报资料均严格保密,对调查过程中的各个工作环节一律严格保密。

(三)集团除对举报个人提供保护之外,对于向集团主动举报腐败信息的合作伙伴提供多重保障。主要措施如下:

1.责任豁免权:无论您是主动还是被动向集团员工或其关联人士提供不正当利益,如果您主动向集团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据,集团将继续保持与您的合作,同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于您的违规责任不予追究,免于处罚。

2.业务发展保障权及额外奖励:无论您是主动还是被动向集团员工或其关联人士提供不正当利益,如果您主动向集团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据,集团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除了给予以上豁免权之外,还会保障举报单位的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此外,集团根据具体情节参照举报人奖励条款给予相应的奖励。

3.在集团监察部调查过程中,合作伙伴配合调查并说明存在的问题,集团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减轻追究其违规责任。在调查过程主动提供集团所不掌握腐败人员信息的将免于集团给予的处罚同时给予业务发展保障权;如果提供集团不掌握的腐败人员信息属于重大腐败事件,还会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六.对举报人的奖励

(一)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实名举报有助于集团高效、快速查处腐败问题以及保障举报奖励的正确发放。鼓励知情者积极实名举报,如实客观的反映问题,并根据最终的调查结果给予举报人或举报单位奖励。

(二)对于个人举报,提供有关腐败行为的信息经调查属实的,根据提供线索的有效性、案件性质及严重程度给予举报人5000元至50万元人民币不等的现金奖励。

(三)对于合作单位举报,提供有关腐败行为的信息经调查属实的,参照前款关于个人举报现金奖励标准给予5000元至50万元人民币不等的现金奖励,或者结合举报单位需求给予举报单位提供相应合作等机会作为奖励。

(四)对于提供直接及有效证据举报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类案件,并且被举报人最终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金额最低为人民币2万元,最终查处案值越高,给予奖励越高。

(五)两人以上(含两人)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按同一举报奖励,奖金由举报人协商分配。

(六)所有奖励金额由集团监察部根据案件严重程度和查处效果按照程序提出建议,经集团审批后发放给实名举报人,并确保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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